招商政策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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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对中国轻纺城东升路市场一期、二期和三期新建市场营业房租赁实行实名制,即采取“谁租赁、谁办证、谁经营”的租赁模式,做到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营业房铺位证营业房准营证四证(照)齐全,名称一致。同时营业房承租户必须按照市场管理部门划行归市的要求,开展市场经营活动。

  1、营业房面积:每间营业房建筑面积约50-60平方米,使用面积约25-30平方米,个别营业房面积稍有偏差。

  2、租期及年租赁价格:①精品区第一期租赁期限为六年,非精品区营业房第一期租赁期限为三年。②按使用面积计算,一楼至四楼年租赁价格为1400元/平方米至6200元/平方米(以实际报名时数据为准),精品区营业房租金三年一缴,租赁价格以六年为一个期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非精品区营业房租金三年一缴,租赁价格以三年为一个期间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
  3、履约保证金:为确保市场营业房的正常规范使用,营业房承租人向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:一楼20万/间,二、三、四楼10万/间,履约保证金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息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市场管理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规定的,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,所扣保证金必须于七天内补足,屡次违约不改的,直接解除租赁合同。

  4、其他费用:在营业房租赁期间内,承租方须按时交纳水、电、物业管理等费用,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。

  5、营业房间数规定:符合东升路市场精品区准入条件的企业,经营户可租赁营业房2间,其中符合准入条件(1)、(2)、(3)、(6)前5位的可承租3间营业房,其他经营户只能租赁1间。

  6、租赁管理:①在营业房租赁期内,任何取得租赁权的国内企业(个体工商户)必须由本企业(个体工商户)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设立公司以公司化形式交易;任何取得租赁权的境外企业或经销商必须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。②市场营业房采取“谁租赁、谁办证、谁经营”的租赁模式,做到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营业房铺位证、营业房准营证四证(照)齐全,名称一致。同时营业房承租户必须按照市场管理部门划行归市的要求,开展市场经营活动。承租户在租赁期内没有转租转让营业房的权利。③租赁期满后原租赁合同自动终止,营业房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租期和租赁价格,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。

  7、租赁合同解除:承租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直接解除租赁合同,收回营业房,并且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,取消租金奖励。①采取隐瞒或欺骗手段,获得营业房租赁权的;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开业的;③违反规定擅自转租转让、转借或私自调整营业房的以及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营业房铺位证、营业房准营证四证(照)不齐全、名称不一致的;④擅自改变经营范围、营业房用途或擅自对营业房变更装修,情节严重的;⑤无正当理由闲置营业房或全年累计歇业达60天以上的;⑥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,无正当理由未在30内补足的;⑦不服从市场公司管理规定并给市场管理造成严重妨碍的;⑧利用营业房从事非法活动或进行非法经营的;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它规定的。

  8、优惠政策:对外地来柯桥经商居住的,在子女就学、就业、住房购买、户籍管理、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绍兴县居民同等待遇。

   上述入驻单位和个人符合县有关经济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奖励政策的,同时享受该政策文件规定的优惠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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